1
无特种作业操作证,不焊割。
焊工必须持证上岗,
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,
不准进行焊、割作业。
2
雨天、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,不焊割。
雨天容易造成脚下湿滑,
发生滑倒或坠落;
同时雨天人体电阻较小,易触电。
3
装过易燃、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,未进行彻底清洗、未进行可燃浓度检测,不焊割。
容器内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有害气体,
未经清洗处理就实施焊接作业,
可能导致中毒或者火灾事故。
4
在容器内工作无12伏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,不焊割。
当照明不足时,
容易发生误操作或其他安全隐患;
焊接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,
在通风不良情况下容易发生中毒事故。
5
设备内无断电,设备未卸压,不焊割。
设备未断电就进行焊接,
会发生触电事故;
压力容器未泄压就进行焊接,
容易发生气体或液体喷出。
6
作业区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,不焊割。
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净,
容易被火星引燃。
7
焊体性质不清、火星飞向不明,不焊割。
焊接物体性质不明,
易发生不可预见性事故。
8
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,不焊割。
电焊机的焊把线、接地线、焊钳,
以及乙炔瓶上的回火阀、易熔塞等附件,
是确保焊割作业安全性的重要设施。
9
锅炉、容器等设备内无专人监护、无防护措施,不焊割。
有限空间或密闭空间内焊割时,
必须有专人警戒和监护,
以便在发生危险情况时及时处置。
10
禁火区内未采取安全措施、未办理动火手续,不焊割。
禁火区内火灾风险等级高,
在禁火区内实施焊割作业,
一般实行(三级)审批制。